随着全球新冠疫情蔓延,多国闭关隔离政策时有发生,出现不少在途货物到达境外港口以后无人收货,无人卸货,停滞在港口产生高额滞港费的严重情况。更有甚者,由于境外买方受疫情影响不明,货物到港时已经无法与买方取得有效联系,导致出口商转卖退运货物渠道不畅,损失不断扩大,引起恐慌。

自疫情发生以来,中国信保也收到多起拒收案件的索赔,本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买方拒收失联案例,在案情分析的基础上给出口企业提供风控建议。


一、案件简介

企业A与黎巴嫩买方B签订合同,并于2019年10月出运货物,发票金额5000美元,支付方式为30%定金,剩余70%货款见提单复印件付款。因买方B在货物到港后,迟迟未付款赎单,被保险人于2020年4月首次向中国信保报损,后在8月补充所有材料后再次报损,报损金额为3500美元。

买方B拖欠货款期间,新冠疫情暴发,黎巴嫩疫情严重,买方B逃离至乡村进行避难,企业A多次与买方B失去联系。自企业A报损后,中国信保追偿人员于2020年4月至7月期间向买方B发函确认贸易事实和债务金额,直至7月收到买方回复,希望以6折金额提货。依据最大程度减损原则,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中国信保同意了该货物处理方案。在买方支付了2100美元后,企业A于8月3日将提单电放给买方,中国信保就差额部分进行了赔付。

8月4日凌晨,黎巴嫩贝鲁特港发生特大爆炸,该笔货物随着贝鲁特港口爆炸付之一炬。


二、案情分析

(一)多重因素叠加导致客户发生信用危机

黎巴嫩是一个濒临地中海的中东小国,夹在以色列和叙利亚两大宿敌之间,常年成为中东各国争夺霸权前线的小国。2006年黎以冲突后,黎巴嫩国内政局及周边局势渐趋稳定,黎巴嫩经济稳中有升。据世界银行统计,2013年黎巴嫩人均GDP已达到9928美元,属于中东地区经济较发达的国家。但此后,黎巴嫩经济陷入长期的萎靡。黎巴嫩买方B与中国A企业为交易多次的合作伙伴,2019年以前的交易较为顺利。

2019年以来,黎巴嫩经济持续低迷,公共债务高企,失业率居高不下,新冠疫情更是令经济雪上加霜,由于面临政治经济等多重危机,黎巴嫩本币对美元的黑市汇率连创新低,截至2021年,累计贬值已高达约90%。在这样的汇率冲击下,即使买方B已经预付了30%的定金,也存在着极大的弃货可能性。加之新冠疫情在黎巴嫩大城市间蔓延迅速,买方企业主逃离至乡村躲避疫情,导致与A公司频频失联,货物处理和债权核实一度停滞不前。

(二)千钧一发之际中国信保解决企业燃眉之急

随着时间推移,A企业越来越认识到等待买方B主动付款的可能性日益减小,加之货物滞港费用逐日递增,A企业启动了中国信保的索偿程序。

在中国信保追偿渠道与A企业的通力协作下,从联系买方、核实债权、确认方案、实现收款放货,到最终取得差额赔付,中国信保助力企业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而赶在爆炸前一天的顺利放货,也为企业避免了财货两空的不利局面,可谓是在千钧一发之际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三、风控建议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供出口企业参考:

(一)拒收风险叠加买方失联,出口企业需稳住阵脚

首先,出口企业需对拒收风险是否发生作出明确判断。例如本案中,货物到港后,遭遇无人收货,并无法与买方取得有效联系,说明拒收风险已然发生。其次,拒收风险发生后,已投保企业切勿陷入恐慌,不要擅自折价处理或放弃货权,需第一时间与中国信保取得联系,在保单规定的报损时限内进行报损或索赔。最后,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出口企业遭遇拒收,须针对被拒收货物,依据最大程度减损原则,制定货物处理方案。在该方案获得中国信保的书面同意意见后,再行进行货物处理,由此产生的损失及合理费用将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二)保持与买方的顺畅沟通,警惕出现的风险信号

建议出口企业在货物出运的重要节点,例如货物装船、货物到港、临近应付款日等,保持与买方的顺畅沟通,确认买方的收货意愿。尤其是在应付款日前后七天的时间,一般认为是催收货款的最佳时期。如果买方已出现失联,或提出明显不合理折价收货方案,或已明确表示无法接收货物,这些都是拒收风险发生的信号,出口商应及时与中国信保取得联系,共同讨论解决方案,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三)关注买方所在地区形势,对交易风险进行预判

建议出口企业在与买方交易时密切关注买方所在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对可能存在的由于宏观不利局势导致的应收账款风险进行预判。例如本案中从签订合同到出运期间,黎巴嫩地区汇率大幅贬值,也会间接提升拒收风险发生的概率。对于风险较高地区的业务,可要求提高预付款比例或采用先款后货的方式进行交易,并在中国信保及时申请买方限额,确保风险敞口可控。


内容来源: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